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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美食再曝食品安全问题,四种猪肉产品兽药残留超标

来源:肉类食品网   


  龙大美食生产的生猪肉被青岛市市场监管局通报检测出存在国家规定不能检出的兽药残留后,龙大美食生产的生猪肉再次被爆出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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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兽药超标国标3-4倍
  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通报了2022年8月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食用农产品(000061)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显示,九条不合格产品信息中,仅龙大美食一家就占了四条。 
  信息显示,标识生产企业为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明路街道张爱莲食品经营部的猪里脊肉、猪五花肉、猪夹心肉和猪腿肉四种产品普遍存在恩诺沙星超标的问题,上述四种产品检测出的恩诺沙星含量分别为436μg/kg、411μg/kg、381μg/kg、383μg/kg。 
  恩诺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为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 
  不过,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GB 31650)规定,在猪肉中的******残留量为100μg/kg。如果长期摄入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或长期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从此次浦东新区抽检中发现的恩诺沙星含量来看,龙大美食猪肉产品中的恩诺沙星残留量已经远超规定的三倍至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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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被发现猪肉中存在违禁药物 
  这已经是龙大美食在近段时间里第二次爆出食品安全问题。 
  8月9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的抽检信息显示,青岛市市北区泰和顺海鲜苑(以下简称为“泰和顺海鲜苑”)销售的标称龙大美食(002726.SZ)生产的生猪肉,被检测出五氯酚酸钠。
  根据《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公开资料显示,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是氯代烃类杀虫剂和杀真菌剂,五氯酚酸钠能抑制生物代谢过程中氧化磷酸化作用, 会造成人体的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的损害。
  

  经媒体曝光后,龙大美食曾发布声明撇清关系,其在声明中称龙大美食青岛市总代理南青岛栾焕新商贸有限公司,早在2022年3月21日己终止与泰和顺海鲜苑的业务合作,终止合作后,龙大美食也未向青岛市北区泰和顺海鲜苑提供任何产品合格证明。
  
  公开报道显示,龙大美食旗下拥有1家*********检测机构,可开展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及过敏性物质等10个大类1088项指标检测。报道称,龙大美食产品落实全流程24道检测严控,实现100%批次检验,并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实现产品出厂零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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