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全省畜禽屠宰行业监管和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压实畜禽屠宰主体责任,严查重处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统筹抓好畜禽屠宰安全生产,严格清理不合规畜禽屠宰企业,确保重大时间节点的安全生产和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通知》指出,春节和“两会”临近,畜禽产品消费进入旺季,生猪私屠滥宰,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易发,畜禽屠宰行业监管职责迫切需要加强。

        《通知》要求,各地要压实畜禽屠宰经营者的屠宰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入场查验登记、肉品品质检验、产品出场记录、“瘦肉精”自检、无害化处理、不合格产品召回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边远和交通不便农村地区设置的小型屠宰场点,要明确销售范围,规范屠宰行为,落实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强化服务农村地区能力。对未按规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出场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的,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罚。

        《通知》要求,持续加大对养殖、屠宰、加工、经营等全链条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加工病死畜禽、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对城乡接合部、县乡道路周边和已取缔的私屠滥宰点等私屠滥宰易发多发区域,要加强排查、巡查和暗访,依法顶格处罚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活动提供场所、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区分“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和私屠滥宰,防止出现以杀“年猪”之名、行私屠滥宰之实的现象。督促指导畜禽屠宰企业因地制宜确定屠宰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因时制宜、因疫制宜开展多种形式专项督导。

        《通知》要求,要加强畜禽屠宰安全生产和动物防疫管理工作的落实,严格根据相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经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核实信息后纳入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视具体情形采取责令改正、停业整顿、关闭等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落实时限。

        《通知》强调,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交等工作机制,及时会商、研判,推动解决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对不负责任,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对地方土猪年前上市“杀猪难”问题,要协调定点屠宰企业统筹解决,充分发挥骨干屠宰企业在保障猪肉等产品供应中的重要作用,确保节日期间肉品消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