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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止意大利、北马其顿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解读

来源:搜猪网   
    关于防止意大利、北马其顿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政策解读

  近年来,非洲猪瘟疫情已经扩散到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呈现出全球流行的趋势,给全球养猪业造成了不可预估的经济损失……

  2022年1月8日,意大利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紧急报告本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2022年1月10日,北马其顿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紧急报告本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关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意大利、北马其顿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

  那么非洲猪瘟到底是什么样的动物疫病?海关又采取了哪些措施防止非洲猪瘟从疫区传入我国?小编来为您一一解读。

  非洲猪瘟(ASF)简介

  非洲猪瘟(ASF)是由非洲猪瘟病毒(ASFV)感染家猪和野猪而引起的一种急性、出血性、烈性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该病也是我国重点防范的一类动物疫病。非洲猪瘟以高热、皮肤发绀、全身内脏器官广泛出血、呼吸障碍和神经症状为主要特征,具有高致病性、高传染性、高死亡率的发病特点,严重时致死率可达100%。

  非洲猪瘟病毒在25 ~37℃可存活数周,56℃可存活70分钟,60℃可存活20分钟,在4℃条件下可以存活1年以上,在冷冻猪肉中可存活数年。

  非洲猪瘟病毒传播途径

  非洲猪瘟病毒的传播途径主要是病猪调运及受非洲猪瘟病毒污染的肉制品、泔水餐厨垃圾、饲料、运输车辆、兽医用具等。此外,蜱、虱和蚤是ASFV的虫媒和贮存宿主,通过吸血可以向猪传递病毒。

  随着动物及其产品贸易的全球化和国际人员往来日益频繁,非洲猪瘟由疫区传入我国的风险不断增大。

  海关行动

  ——以防止意大利、北马其顿非洲猪瘟传入为例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2022年1月24日联合发布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意大利、北马其顿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停止签发从意大利、北马其顿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撤销已经签发在有效期内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启运的来自意大利、北马其顿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公告发布之日前启运的来自意大利、北马其顿的猪、野猪及其产品要加强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放行。

  三、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意大利、北马其顿的猪、野猪及其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四、来自意大利、北马其顿的进境船舶、航空器和铁路列车等运输工具上卸下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除害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五、对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意大利、北马其顿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六、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七、各级海关、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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