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对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事项自12月1日起实施全程电子化审批 - 法律法规 - 养猪科学网

滚动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律法规 > 正文

农业农村部对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事项自12月1日起实施全程电子化审批

来源:猪e网   
 

11月22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方便行政许可申请人,农业农村部决定对“从国外引进农业种子、苗木检疫审批,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11项行政许可事项(含部分子项或许可情形)实施全程电子化审批。

自2021年12月1日起,上述许可事项或许可情形不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表和申请资料,申请人可通过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提交申请并上传电子版申请资料,在平台中即时查询受理和审批结果信息。

农业农村部根据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通过的,将发布公告或发送证书、批件。申请人应对其提交的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对发现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以及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按照《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附件:实行全程电子化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11月22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方便行政许可申请人,农业农村部决定对“从国外引进农业种子、苗木检疫审批,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11项行政许可事项(含部分子项或许可情形)实施全程电子化审批。

自2021年12月1日起,上述许可事项或许可情形不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表和申请资料,申请人可通过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提交申请并上传电子版申请资料,在平台中即时查询受理和审批结果信息。

农业农村部根据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通过的,将发布公告或发送证书、批件。申请人应对其提交的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对发现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以及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按照《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附件:实行全程电子化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农业农村部:明年一季度能繁母猪存栏调整到合适水平
下一篇:补贴、保险、调控“三管齐下”,多省出台政策促进生产健康发展!